荃 葵: 長住酒店不行嗎?

家人曾因裝修家居,暫住一間附設小廚房的家居式酒店,覺得酒店視野廣闊,可以看見山水,住得舒服。適逢我想搬家,因此要她帶我去看一下,看後決定搬到該酒店住。
入住後遇到不少人質疑我「為何住酒店」。一天在酒店的電梯內,一個男子錯過了所搭樓層,未能及時出電梯。我以為他是內地旅客,便跟他說普通話,問他是否需要幫忙。他反問我:「你是本地人嗎?」我說:「是的。」他又問:「你在這裏暫住嗎?」我說打算長住。他聽後「嘩」的一聲,說:「你沒有家庭嗎?」我覺得這反應突兀,也就沒再理睬他。
我認同住酒店沒有多少「家的感覺」,因為租客無權選擇室內設計。但只要不違法,想住什麼地方,別人無從置喙。另外,我去兩家銀行報改住址,有一家照辦如儀;另一家卻不肯改,要我交「實在」地址,「理由」是「你若搬走怎麼辦?」我想,若再搬也要再向銀行報新地址,麻煩的是我而不是銀行吧!結果我要報妹妹的住址,麻煩她代我收信,日後見面時才轉交給我。
我是三個會的會員,也向他們報改地址。有兩個會的第一反應是:「酒店?」我再次確認,他才沒說什麼。另外一個會則問我詳情,又問日後酒店漲價,我會怎麼辦?我說現時經濟未完全復甦,酒店不敢漲價,就算將來將來負擔不了,也可以搬往更廉價的酒店。
有時乘搭酒店的接駁巴士,發覺乘客當中不少人趕往上學上班,可見以酒店為家的並不止我一個。時移勢易,「酒店」未必只是「在情在理」解旅客勞累的「借宿居所」吧。

發表迴響

你的電子郵件位址並不會被公開。 必要欄位標記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