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 君:馬路如虎口
小時候對一首宣傳交通安全的兒歌耳熟能詳:「慢慢走,勿亂跑,馬路如虎口,交通規則要遵守,安全第一,呠呠命長久。」多年前一次過馬路不專心被一輛車撞倒,之後左小腿麻痺了好幾天,並留有一道長痂,至今仍存淡淡凹痕,而且心理有陰影,每次過馬路就害怕,很久才能平靜下來。現在就算沒有來車,也一定等到轉交通燈才過馬路。
日前警方公布去年香港共發生18,355宗有人受傷的交通意外,涉及23,659人,其中88人死亡,較前年下降約8%。去年交通意外死亡人數及行人死亡數字均創歷史新低,但今年首季截至3月13日共發生21宗致命交通意外,造成23人死亡,宗數及死亡人數均較去年同期上升約四成。今年首三個月有7名行人在交通意外中死亡,其中6人為65歲或以上的長者,5人涉及胡亂過馬路。為打擊亂過馬路,警方將在全港各區進行不定時、不定點的大型嚴厲執法行動。
有位朋友曾因亂過馬路被罰款兩次,第二次她不服,向當局寫信解釋,結果獲准減罰款額。可能她是長者,當局從輕處理吧。但筆者認為,一個人兩次被罰,屬箇中慣犯,長者被罰巨款一定「肉痛」,下次不敢再亂來。另一位朋友動過眼部手術,康復後仍缺兩成視力,但仍要衝燈。再有位朋友一次見到對面馬路有她要搭的巴士停站,她馬上衝過去,無視該處有無來車。
曾見有路人衝燈,被交通督導員截停寫罰單,她還聲大夾惡:「快啲寫啦,我唔趕時間就唔會衝燈啦。」亂過馬路隨時釀成車禍,趕時間為何不早點出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