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健: 社工註冊局還等什麼?應註銷害群之馬專業資格
多名註冊社工因犯罪而被法庭裁定罪成,奈何涉事者的社工資格仍未被註銷,令人憂慮社工註冊局的紀律監管制度是否已出現了問題,如果處理不好,會影響社工註冊局的公信力,會被公眾質疑是否涉包庇之嫌。
的確,社工註冊局是根據《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成立的法定機構,職能包括決定被裁定犯下刑事罪行者能否註冊為社會工作者。作為掌管社工註冊生殺大權的法定機構,公眾期望社會工作者註冊局的運作須公開透明,不能黑箱作業。如果一名社工在犯下刑事罪行,再被法院裁決罪成和判刑,試問又怎能向受助者進行身教?當中可能涉及誠信問題,又或本身言行不一,又或是違法暴力的擁躉,甚至性罪犯,如果在明知的情況下,依然允許這些有刑事犯罪紀錄的社工去接觸兒童、基層家庭、婦女,根本是在送羊入虎口,更是出賣受助者的利益,是對社會工作的諷刺。
再比較律師、醫生、護士等需要接觸不同的人和提供服務的專業人士,如果涉及刑事罪行並被判罪成或專業失德,一般所屬公會或管理局的紀律監管委員會將對該會員進行紀錄聆訊,並以所服務的人士(如病人)、專業操守和業界形象作考慮,或會作出對該名人士進行譴責、停牌或吊銷牌照的決定。
縱然在2018年至今年4月期間,有七名註冊社工分別被裁定盜竊罪、侵害人身罪、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等刑事罪行罪成,社會工作者註冊局卻未有吊銷涉案者的註冊社工資格,不但未有符合大眾期望,更讓數以十萬計不同群組的受助者陷於被出賣和惶恐!家長會慎防註冊社工向小孩親身教導煉製屎水和潑屎水的技巧;庇護工場管理者或會憂慮提供外展服務的社工會向學員炫耀禁錮他人和參與非法集結的親身經歷;校長會擔心駐校社工會跟學生分享戀童、非禮和藏有兒童色情物品的愛好;懲教署更應考慮不允許註冊社工進行公務探監活動了。
如果社工註冊局連罪犯都可以容忍,那麼社工註冊制度未免太兒戲,也令註冊社工資格已不再吃香,反正原來曾坐監都可以繼續做註冊社工,那麼日後註冊社工的道德標準有應該怎去衡量呢?社工註冊局如果仍然允許曾犯刑事罪的人士保留註冊社工資格,則嚴重打擊的公信力,削弱公眾對註冊社工形象的信心,也是影響註冊社工對社會人士服務的素質。
社會工作者的服務對象是社會各界,一般是弱勢社群,社會工作者更應該以身作則,對社會有一份承諾。如果一個註冊社工無緣無故走去向執法人員潑屎水,可想而知他的品格有多麼惡劣,又怎能勝任繼續以註冊社工身份去服務?如果瘀血非但沒有被吊銷社工資格,竟然還進入了社工註冊局被委以重任,這是多麼的荒誕無稽,更是對社工這份以服務他人專業工作的掌摑。沒有標準,沒有制度,請問社工註冊局還有什麼值得保留的理由?害群之馬一天仍未被除去,就是對整個社工專業的侮辱。
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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