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健: 須取締食店非法募捐
近日,有支持「黃色經濟圈」的食肆在收銀處擺置了捐款箱,聲稱為前線「勇武」籌款,簡單的一個盒,沒有非牟利團體資格,更未見貼有捐款牌照號碼,令人質疑籌款是否具合法性?是否有官方有效監管?所籌募的款項最後究竟到了哪兒?是否被黃店店主私吞了?
如有食店混水摸魚,在進行捐款活動時,未有依照現行法例先行取得合法捐款牌照,有欺詐斂財之嫌,已屬違法;如有人私吞箱內款項,更屬刑事盜竊行為。但如果所籌得的款項,用作資助涉刑事罪行人士作犯罪行為或其他用途,則捐助者有機會涉串謀犯罪,並涉非法洗黑錢。
如果一眾前線「勇武」知道黃店借他們名義「過橋」掠水,款項最後被黃店中飽私囊的話,店主每日無本生利,反正款項沒紀錄、沒監管、沒追縱,私吞了便當是特殊補貼和小費,鈔票本身沒有識別記認,難道身有屎的「勇武」膽敢上門追討嗎?
食店可不是善堂,怎可以進行募捐?更何況是沒有取得合法捐款資格的非法募捐!如果「勇武」知道他們被利用、被「消費」、被「落格」作搖錢樹,利益被出賣了,敢怒不敢言,因為這是「黃色經濟圈」的遊戲規則,誰大誰惡誰正確,捐款到手後,怎會把已到口的肥豬肉回吐「施舍」給「勇武」?如果「勇武」繼續撩倒,倒不如「勇武」到黃色食店應徵洗大餅工作,讓「勇武」見識黃店老闆偽善的真面目吧。
(本文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