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 君 : 送舊迎新應清除黑標語
暴徒在全港無數街道上的牆壁、天橋、路牌、地面任意噴漆、貼紙,所噴所貼的字句都是違法黑語。到處塗鴉原就有損市容,屬違法行為;暴力黑語,也毒害社會。幸有好心義工聯群結隊,以及食環署採取行動,近期很多暴語已被清除掉。不過,由於噴漆深入牆上地上的間縫,清理不容易,辛苦了清理的人。雖然好些清理過的地方與原本的顏色不大配合,但能隐沒暴語,總比任由其顯示於人前強。
然而,尚有一些暴語還殘留在鬧市,有些是重新被暴徒噴和貼上去的。這些字句,邏輯和道理完全不通。每天成千上萬人經過,那些本來就是非不分的無知者看得多了,很易被洗腦,把暴語變成「真理」,禍害真不淺!且看旺角至何文田,在俗稱「女人街」的通菜街染布坊街一帶,仍不乏暴語。譬如有此一句:「大學生無罪」。這該是早前中文大學和理工大學恐怖分子霸佔校園施暴時所衍生的霸道之言,如今仍然斗大留在街道上。要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是什麼人,一旦犯法,就要受到法律制裁。大學生犯了法,一樣要付刑責。說「大學生無罪」,怎也說不通,也顯示有這類歪想的大學生橫蠻無理,枉為大學生!
另一句暴語,則是要警察「死全家」。單此一句,就已經自我暴露了其思想極為骯髒兇殘。真正的民主自由擁護者,怎會散播如此惡毒、獨裁的狂言?香港幾乎天天被恐怖分子蹂躪,試問如果沒有了警察,誰來保護市民?縱使有警察可能犯了錯誤,那也是一人涉嫌犯罪,還得經過司法部門的調查搜證,再上法院受審,方能定罪。即使判定有罪,也是一人犯法,與其親人全無關係。更何況暴亂以來,警察都盡忠職守,只有暴徒嚴重傷害警察,並沒有警察胡亂傷害暴徒。因此,街頭上的暴語應見一句清一句,不能讓其繼續遺害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