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健 : 「他們」的名稱
暴亂持續半年,「他們」肆虐各區,平民百姓對惡行敢怒不敢言,敢言者又自身難保,令人困擾,社會變了,立場先行,理據放兩邊,部分歸邊者選擇偏聽偏信,原來不同群體都受媒體的立場和描述影響,新聞先入為主,甚至加鹽加醋,或指鹿為馬,扭曲事實,令市民吸收失實的資訊,對「他們」所作所為有不正確的理解,也給予了「他們」投放錯誤的同情。
「他們」是誰?不就是黑衣人嗎!部分媒體間接參與煽暴,魔鬼細節在於新聞相片和用詞。縱容暴力的媒體,把暴徒形容為「市民」、「學生」、「香港人」和「抗爭者」,甚至乎,該些媒體把非法佔據香港中文大學和香港理工大學的「恐怖份子」稱為「留守者」,變相為「他們」開脫護短,更離譜的是,某媒體竟把兩名搶槍和襲警而受槍傷的「暴徒」稱為「X仔」、「Y同學」,試圖以較「親切」的稱呼,誤導讀者「暴徒」只為「年輕學生」或「細路仔」,司馬超之心路人皆見。
「暴徒論壇」的文宣,也借美化「暴徒」為「英雄」,或同化「巴打絲打」為「手足」,更荒謬的是,「暴徒文宣」常煽動「他們」做「魔法師」、「火魔法師」、「水魔法師」、「屠龍小隊」,借電子遊戲的虛構人物和遊戲術語,哄騙「論壇仔」參與暴動,把違法行為當作「野戰遊戲」,把人家的「孩子」當作「爛頭蟀」,居心叵測。
當「年輕暴徒」因犯罪而被捕後,他們在向某基金嘗試申請律師費或安家費被拒或刁難後,便開始意識到他們已是「棄卒」,或他們形容自己為被即用即棄的「DOM」,可見,無論「他們」以什麼寶號來壯膽,他們日後也將會是「階下囚」。
較為客觀全面的報章會稱「他們」為「黑衣人」、「黑衣暴徒」;個別報章會稱「他們」為「黑衣魔」和「曱甴」;而某本地電視台在被恐嚇、前線攝記被「他們」襲擊後,主播改稱「他們」為「反修例人士」、「持雨傘人士」、「手持磚頭者」、「手持疑似汽油陣的示威者」,令人意味在黑衣暴力的籠罩下,新聞自由也受到威脅。
「黑金奴隸」如果知道他們的外籍老闆或本地艇仔中介形容「他們」為「傻仔」,只視他們為「僱傭兵」,當他們是亂港「工具」,「他們」後知後覺,屆時後悔已太遲。
當「他們」的父母因攬炒所造成的經濟骨牌效應而失業,「他們」會被唾罵為「不肖子」;當「他們」令香港萬劫不復,「他們」已是香港的「歷史罪人」,可以藉暴亂得益,贏取議席的高薪厚職和資源又有幾多人?其他的將相繼被「篤灰」成為「炮灰」,若被判囚,「他們」在監獄中的稱謂只會成為「冧把」和「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