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可:如何釐定最低工資值得商榷
由5月1日起,法定最低工資由現時每小時的$34.5調高至$37.5,加幅8.7%。根據《最低工資條例》,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是由最低工資委員會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作出建議,由2011年起實施,每兩年檢討一次,在2013年、2015年及2017年共3次的檢討,每次均有所提升,今次的提升是2011年以來最高增幅。有政黨經常以「用最低工資買不到一個飯盒」為理由,認為每兩年檢討一次時間太長,應改為每年檢討一次,增幅還要再提高。筆者覺得這建議值得商榷。
保障勞工權益、肯定工人對社會的貢獻固然有必要,但調整最低工資,要根據社會的經濟環境,加薪太密太多,對香港經濟及勞工市場的穩定性有牽一髮動全身的不良效應,對工人也未必好。能受惠於最低時薪的,主要是基層工種如保安及清潔,這類工人目前全港只有7萬人。加了的時薪,並不就表示「夠買一個飯盒」,與此同時,工人所住的屋苑管理費便增加,平均增幅為5%至15%不等,有些甚至更高。筆者所住的屋苑,只有兩楝樓,說是「單靠管理費抵銷不了開支」,管理費要年年加9成之多,維修保養還要住客另外合資。食肆方面,每次新時薪實行時,多數說不加價,但每次總是將貨就價,例如過去一個餐是包餐飲和蔬菜的,加薪之後,飲品和蔬菜都要另加費,這裡加十元八元,那裡又加一些,到頭來餐費比前加得更多,說「不加價」只是取巧。
有食肆說新時薪未實行前,他們已經自行給樓面工人時薪$65了。這說明了一個事實:資本主義社會,買與賣應由市場決定,人手不夠,薪金自然高。且看如今還有個不健康現象:好些酒樓樓面的服務態度已不復往昔,早就有句流口溜:「有加一無服務」。有些酒樓熬不下去,只好關門大吉。總之,福利要適可而止,如果有再多的強硬指標,對社會對工人都無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