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 君 : 小心用卡 免遭損失
港人購物時愛以信用卡簽賬,一般人的想法,一是不必帶太多現金外出,二是簽卡可以儲積分,累積到一定的積分便能換超級市場禮券或其他物品。然而,現金不能不帶,簽卡也要小心,都應該為自己「留個後着」。
筆者有一次在高鐵香港西九站的售票機前排隊買票往內地,有高鐵職員前來幫忙。見到前面一男子想以信用卡刷卡買票,但售票機要求卡上要有個像聲波的符號 (那是Visa payWave感應式信用卡)始能買得成,那人的卡沒有這個功能,卡用不成;他改用八達通,碰巧其八達通卡又用光了餘額;只好拿現金到附近便利店為八達通卡增值,無奈其錢包又沒有現金。當時的他,徬徨得很,誰也幫不到他。
另外,不少人頻簽信用卡儲積分。消費者委員會日前就奉勸消費者,用信用卡簽賬,特別是用海外通用的信用卡,在外地用外幣,要通過匯率兌換,以及銀行收取行政費,加上一不小心用了港幣去簽,等於多花了三重費用,可能所儲積分得不償失。況且,積分有限期,持卡者簽呀簽,以為積分滿滿,日後連機票等大額費用也可以免費換得到,卻原來過了限期,積分要從零開始計算。發卡銀行倒沒有騙你,只是信用卡規條多多,世上沒有免費午餐,貪小便宜、貪方便,往往吃了大虧也不知道。筆者往外地旅行,不帶任何信用卡,只帶現金,一來怕簽卡時有黑客入侵,二來避免上述沒有現金時進退失據的情況。
消委會經常做研究,提醒消費者在消費時處處要小心。遺憾的是該會沒有執法實權,只能在媒體上多做宣傳,奉勸消費者貪字得個貧,也警戒不良企業別再欺騙顧客。繁華都市,賺錢和花錢的途徑多得很,用正當手法去買和賣,社會和諧,大家才能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