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健:立法會補選要做好確認書和宣誓雙重把關工作
特區政府早前刊憲,將於11月25日舉行立法會九龍西補選,以填補該選區的一個議席空缺。根據2016年立法會選舉和今年3月立法會補舉的經驗,均有涉「港獨」或「自決」背景的投機份子,企圖混水摸魚,結果不是因拒簽擁護「一國兩制」的確認書,或是難逃選舉主任的法眼,而沒有被確認選舉資格,被摒於選舉門檻外。
「瀆誓六丑」把朗讀誓詞當發蹹風,或胡亂刪改誓詞內容,損害了宣誓儀式的神聖,未有真誠和莊嚴地進行宣誓,結果不但議席丟了,更觸發啟動三次補選,浪費億元的公帑。立法會可不是滋事份子的遊樂場,選舉更不應是「獨」派的實驗室,「港獨」份子更不是選民的那杯茶,特區政府各級的選舉更要杜絕「港獨」份子任何形式的參與和破壞。
「確認書」是選舉的入場券,選舉主任絕對不能讓主張「港獨」或「自決」份子跨越這門檻,以避免選舉成為播「獨」平台和機會,維護選舉的莊嚴。「確認書」的性質是一份具法律效力的聲明,須被約束,假若日後候選人或當選人違反「確認書」的承諾,法律上是一種作出虛假陳述的行為,因與公眾利益有關,可被檢控。

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換言之,包括立法會議員的公職人員均須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宣誓的作用更是不言而喻,選舉當選人須莊嚴地、真誠地讀出誓詞內容,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並擁護香港基本法,若未能完成宣誓,或在宣誓後作出違反誓言的言行,根本不勝任議員職務,可依法被取消議席。
選舉神聖,議席更是代表市民或業界持份者的,不容有「港獨」或「自決」份子蒙混過關,特區政府應履行憲制責任,做好「確認書」和宣誓兩重把關工作,把涉「獨」者拒於門外,不能讓他們有機可乘。
曾表明有意角逐議席、及已報名的人士包括陳凱欣、馮檢基、中山羊子、陳國強、劉小麗、林克霖
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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