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土地供應要全面客觀 荃 葵
2018-19年度《施政報告》將於10月8日宣佈,距今還不到一個月。一直以來,社會對土地供應以解決市民住房問題鬧得沸沸揚揚,政府如何應對,預料在《施政報告》將佔上重要篇幅。由林鄭月娥成立的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以一年時間作深入研究,之後以18個選項讓社會大辯論,諮詢期將於9月底屆滿。為了讓林鄭獲得相關資料寫《施政報告》,小組將歸納初步觀察, 把方向性意見先交林鄭。單看這些緊張日期,林鄭和小組對房屋的關注度可見一斑,工作實在辛勞。
對於18個選項,有些人只是人云亦云地硬針對三項:棕地、高爾夫球場、填海,說政府應取荒廢棕地和只給富人用的高爾夫球場,不應填海,因影響海洋生態。事實上,土地不能以單一看法就說收回或不收回。以棕地為例,有原居民的祖堂、私人發展商用地、貨倉、維修業、環保回收業等,並不是全荒廢了的,政府要收回,必須跟足條例補償,上述工業有些要用到大型機器如天秤之類,政府更要另覓合適地皮安置。對方若不滿意,一旦提司法覆核,又不知等到何時才能收回。況且,棕地零碎,建樓也要有公路、公園、學校、診所等配套配合,需要大幅土地的。至於佔地170公頃的粉嶺高爾夫球場,相比於1919年興建的台灣最古老的老淡水高球場,歷史更悠久。奇怪的是,反對填海的人,對高爾夫球場內超逾一百五十棵古樹、多座祖墳、多座古蹟(就連小賣部也是古蹟),卻不怎麼提要保育。凡事不可能面面俱到,目前最重要的是住房,只要做好環評,填海不失為見效快、阻力少的造地方法,過去如沙田、大埔、荃灣、屯門等新市鎮,都是填海而來。
覓地建屋,必須多管齊下,不是只取兩、三項就能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