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社評:校園不要再「製造」黃之鋒
新學年開啟,各方都關注校園秩序,不希望看到上一學年校園被「政治化」的事件重演,然而,事與願違,某中學學生會會長在開學禮上作出了「背向國旗不必講體面」的致辭,「港獨」陰魂更赫然再現身於中大校園內,情況令人嘆息,更令人憤慨。
其中,中文大學前天的開學禮上,校園內出現「港獨」標語,校方派人清除;但到昨日上午,又一些「港獨」橫額及標語出現在校內「文化廣場」及學生會壁報板上,校方「師生中心管理委員會」迅速反應,去函學生會,指出「香港獨立」的言論已違反香港法律,並有違校方一貫絕不贊成「港獨」的立場,要求立即拆除。但中大學生會會長區子灝卻對傳媒表示,不僅不會拆去「港獨」橫額,還會「通宵留守」,阻止校方清拆。
必須指出,有關事態,性質是嚴重的,亦為法治社會所不容。即以中大校園「港獨」標語橫額事件而論,最少涉及兩個法規層面:一是中大校規和校內設施的使用守則,學生會是大學架構的一部分,不是「獨立王國」,校方已明確指令要求拆除「港獨」標語橫額,學生會就必須遵守,不能抗拒不予執行,否則就是公然違反校規,必須受到懲處。而更重要的是,大學校園公開宣揚「港獨」,不僅違規,更加違法。
正如教育局及法律界人士昨日回應有關查詢時所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乃是基本法第一條開宗明義、白紙黑字的規定,而根據本港《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若發表煽動性文字或發布、刊印、出售、展示煽動性刊物,均屬違法,違者可被判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兩年。對中大校園內出現的「港獨」標語橫額,警方可採取行動,作出檢控。
新學年伊始,作為大學生,不知珍惜大好的學習機會,不知感念家人的苦心栽培,更不知國家觀念和國民責任感為何物,甫開學便一頭扎進「港獨」的政治泥漿裏,在校園內四處「播獨」,無視校規、挑戰法治,在接獲校方勸喻後還反唇相譏、拒不執行,對這樣的大學生、年輕人,只有讓他們真正嘗到違規違法的後果,才有可能令他們有所省悟,不再在錯誤的道路上繼續走下去。
事實是,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等人,難道是一開始便注定要走上違法亂港、鋃鐺入獄的歧路?答案顯然並非如此,如果一開始便有嚴肅、嚴格的要求和規管,在他們還未走向犯法深淵之前伸出手來拉一把,而不是任由反對派和《蘋果日報》把他們捧到上天,他們未必至於會在錯誤的道路上一直滑下去,最終以「劃花」自己的人生紀錄作為代價。
今天,作為一位大學、中學校長,作為一位負責任的教育工作者,到底是要製造更多的黃之鋒,還是要防止莘莘學子變成黃之鋒,是擺在眼前和不可迴避的迫切問題,而答案是顯而易見的。
【文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