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社評:加強以林鄭為核心的行政主導是特區管治需要─ 習主席在港講話要點解讀系列之四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首次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上任僅六天便直接面對來自不同黨派議員的質詢和提問;過程中,林鄭按照基本法規定的行政立法關係準則,以負責任和友善、合作的態度回答了十多條有關政治、經濟、民生的問題,大部分議員亦在特首進出議事廳時起立致意,新一屆特區行政立法關係似乎有了一個好的開端。
行政、立法、司法,是香港特區三大權力架構,按照基本法,特區管治以行政為主導,立法機關予以監督,司法機構則實行獨立審訊,三者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共同履行職責,支持特首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全面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推動特區經濟、社會、民生和各項建設向前發展。
然而,近年來,特別是上屆梁振英政府任內,行政、立法之間關係變得緊張,經常出現互相掣肘、各不相讓的局面,林鄭特首昨日以「劍拔弩張」四字來形容前一階段議事廳內的狀況,並不為過。而行政、立法動輒「兵戎相見」的結果,就是反對派議員「逢特必反」、「逢官必罵」、以「拉布」代替議事,特首則以拒絕與之溝通來還以顏色,最終是政府施政舉步維艱、特區經濟民生受損,反對派議員也落得個「吃糧不辦事」、「白支人工」的惡名,市民大眾則對此種「水火不相容」的局面越來越感到厭惡和深以為憂。
因此,在特區成立二十周年和以林鄭為首的第五屆特區政府管治新班子上場之際,市民大眾最希望看到的一個變化,就是行政、立法停止「內耗」、關係得到改善。
對特區近年出現的行政、立法關係緊張,中央當然是感到關注和有深入了解的,更不會希望這種對峙局面持續下去,影響到「一國兩制」在港的全面準確貫徹落實、影響到特區的繁榮穩定和與內地的融合。過去一段時間,中央已經多次透過不同渠道、以適當的方式表達了對特區行政立法關係疏離的關注,並重申了特區管治以行政為主導這一大原則。
在日前慶回歸二十周年大會和林鄭新班子就職典禮的講話中,習近平指出:新一屆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還有立法、司法機構的負責人,大家都是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管治香港的核心力量,屬於關鍵少數。特別行政區政府管治團隊是一個整體,關鍵是要全面落實和進一步完善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處理好行政、立法關係,真正做到議而有決、決而有行,確保政府依法施政的順暢、高效;要自覺維護管治團隊的團結,堅決維護行政長官的權威,在工作上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補台,共同維護政府整體的威信和聲譽。
在這裏可以看到,習主席對包括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在內整個管治團體的工作是給予正面支持和鼓勵的,還特別提到官員、議員和司法人員都是管治香港的「核心力量」,是「關鍵少數」,因此責任特別重大。這些鼓勁和勉勵的說話,聽在一些長期對行政、立法關係「有破壞、冇建設」的立法會議員耳中,又該作何感想和如何自處呢?
近年,一些反對派議員動輒把行政、立法關係不暢順的責任推向特區政府和前特首梁振英,指官員「行政獨大」,推行政策「霸道」和不尊重議會。這些指控,新任林鄭月娥政府不妨「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就如林鄭昨天在答問大會上所說,她將會以身作則。並要求所有政治問責官員多與立法會議員互動,多認真聽議員的意見,游說的工作要親力親為,不能夠假手於人。
然而,除了工作方式方法上的改進外,特區行政、立法關係要得到真正的改善,要做到「議而有決、決而有行」,施政暢順、高效,關鍵還在於如習近平主席所指出的要進一步完善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行政長官是依法選舉產生和得到中央任命的,行政長官的職責必然是在政治上要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向特區和中央人民政府負責;如果一些議員再如過去般以特首的政治取向來「劃線」,針對特首愛國愛港的立場,以破壞行政立法關係來作為阻撓特首依法施政的手段,置大局於不顧、置全港市民的福祉於不顧,那行政立法關係就不可能會得到真正的改善,特區施政和發展前景也就是堪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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