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案證人:孫君和向警掟磚

去年初發生的旺角暴亂,五名被控暴動罪的男子昨日繼續在區域法院受審。警長陳栢勤供稱,案發當日早上七時許,警方防線前有近100人聚集,有人放火、掟磚、掟玻璃樽及以鐵枝敲欄杆,其間留意到目擊第四被告孫君和先站在欄杆上,向警方大罵「黑警死全家」,期後再向警方掟磚,陳喝止孫不要再掟磚。

清晰形容其衣着髮型

陳栢勤形容,第四被告孫君和當日身穿綠色風褸、藍色褲、「頭gel到好高」,孫掟磚後,警方衝前驅散人群。陳在追捕示威者期間,於豉油街近洗衣街看見同僚制服及拘捕孫。孫一度掙脫,向前跑了數步,迅即再被警員制服,陳上前協助並拘捕孫。當時孫面向地下,血流披面。陳相信孫是後腦受傷。

辯方指出,呈堂片段中均看不到孫君和掟磚,亦聽不到孫講「黑警死全家」,又指當時警方防線與示威者相隔一條街距離。辯方同時指出陳栢勤的警員記事冊、早前錄取的口供、庭上證供就事件作出的描述均有出入,質疑陳稱見到孫掟磚是「講大話」。陳承認當中有出入,但不承認稱見到孫掟磚是「講大話」。陳作出澄清指,他目擊孫於警方清場前曾掟磚一次,其間孫曾手執磚頭但未見他有否拋擲,及後孫於被追捕期間亦曾甩掉一個磚頭。

辯方續指,案發現場的錄影片段中孫被六至七名警員用棍打。陳不認同,他只見到一名警員用棍打孫一下,不能肯定孫是否因此事而血流披面,惟承認在追捕孫時其視線曾有時間不在孫的身上。陳又不認同辯方指,當時警員是超出恰當武力,瘋狂毆打孫。

五名被告分別為首被告運輸工人楊子軒(18歲)、次被告運輸工人羅浩彥(20歲)、第三被告無業漢陳紹鈞(47歲)、第四被告旅行社職員孫君和(27歲)和第五被告工人連潤發(25歲)。控罪指五人在2016年2月9日凌晨,分別於豉油街近花園街交界參與暴動,共被控三項暴動罪。

 

【大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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