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促撤李柱銘大律師資格

「保衛香港運動」昨日到香港大律師公會遞交投訴信,質疑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作為「佔中」參與者之一,卻為因「佔中」而被檢控人士擔任辯護律師,涉嚴重利益衝突,違反專業操守,要求公會徹查事件,撤銷李柱銘的大律師資格。

「保衛香港運動」約30名成員昨早在金鐘高等法院門外集合,他們手持標語並高喊「知法犯法,認真衰格」、「違反專業操守,李柱銘快釘牌」等口號,之後再到大律師公會遞信。「保衛香港運動」主席傅振中稱,李柱銘曾出現在警方「佔中」清場行動現場,亦是因「佔中」而被預約拘捕人士之一,但卻為因「佔中」而被檢控的邵家臻、黃浩銘、張秀賢、鍾耀華和李永達擔任辦護律師,質疑李柱銘涉及當事人案件,有可能成為該案證人,涉嫌違反香港大律師公會行為守則。

根據香港大律師公會行為守則,大律師不能接受一些影響其專業獨立性之案件;大律師不能接受一些他本人牽涉入案件或重大關係,或重大利益的事宜;大律師不可接受一些,有理由相信他本人有可能成為證人的案件。

中小企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早前接受傳媒訪問時指出,李柱銘曾參與違法「佔領」,為違法「佔領」搞手辯護有明顯利益衝突之嫌。她認為,無論是大律師或律師,在案件有可能潛在利益衝突時都要避嫌,尤其是律師涉及事件中時,有可能成為該事件證人,又或者因任何原因令自己難以維持專業的獨立性,就須避嫌。

 

【大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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