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評論:公民黨馬首是「膽」不如「小學雞」
作者:青 鋒
公民黨新科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在11月16日立法會討論是否加中學中史獨立成科時說:「對於吳克儉局長為首的教育局和以梁振英特首馬首是膽的教育施政十分沒信心。」話音剛落,民建聯議員劉國勳即指出譚文豪錯讀成語,是「馬首是瞻」,而非馬首是「膽」,眾議員當場掩嘴竊笑。譚文豪只能低頭遮醜,羞愧難當。
堂堂的公民黨新議員,竟連小學生常用的成語都搞錯,真是連「小學雞」也不如。
眾所周知,馬首是瞻,喻作戰士兵看將帥的馬頭動向定進退,是服從指揮的意思,語出《左傳.襄公十四年》:「荀偃令曰:雞鳴而駕,塞井夷(灶),唯余馬首是瞻。」瞻字左偏旁是目,即用目看,意思十分明白。
可是,膽字偏旁「月」在左,是體內肝膽的膽,「馬首是膽」沒有意義,更比指鹿為馬更荒唐。「馬首」怎能是「馬膽」呢?譚某不求甚解,亂讀亂用,虧名曰「文豪」。
豈只黨員亂用名詞,「公民黨」的名字也名不符實。「公民」一詞,按美國《韋氏百科詞典》的定義是:「某國效忠於國家、並受到政府保護的土生土長或歸化的成員。」公民黨的成員,既不效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還年復一年利用立法會,粗暴破壞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干預司法獨立,攻擊內地;在今次梁、游宣誓事件中,公民黨成員還替二人硬闖立法會保駕護航;公民黨成員持外國護照,腳踏條船,自視高人一等的「藍血」大狀黨。事實證明,公民黨不效忠國家和香港,遠未「歸化」,怎有資格自稱「公民黨」呢?
更有甚者,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在高院判梁、游宣誓無效、喪失議席後,胡言「人大無須釋法」。按郭的邏輯:歹徒縱火燒屋不成,故無須設消防員和防火裝備;竊賊已被法官判罪,故法律已成多餘;病人已經入土,故醫院、醫生也無必要。此種偷換概念、顛倒是非的謬論,更證明公民黨巧舌如簧的虛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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