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社評:新一屆立會有「三變」和「三不變」
立法會選戰已成明日黃花,未來更受矚目的,是新一屆立法會在新的成員組合下將會如何運作、出現何種變化,以及最終對港人社會發展帶來的到底是窒礙還是福祉。
新一屆立法會組成,可以説有「三變三不變」。「三變」之一是傳統民主黨派的議席減少及出現人員交替,抗爭手法和影響力都會有所改變,最簡單莫如「拉布三怪」中最大聲的「大嚿」陳偉業已經「退下火線」;其二是一批「本土派」成員當選,嚴格而言,他們是並未做好進入架構、躋身議事殿堂準備的,無論是對基本法、「議事規則」的熟悉程度,以至對自身由「在野」變成「在朝」角色轉換的思想準備,都是顯得倉促忙亂和措手不及的;其三則是議事方向將會進一步政治化,新當選的「本土派」以及「民主黨」、「公民黨」的「接班人」,本來就缺乏對社會經濟民生的深入了解和研究,提不出什麼問題和建議,唯一能夠讓他們「一顯身手」的,就只有在政治層面上追着政府官員窮追猛打,而議事質素和效率則難以令人有什麼寄望。
三個「不變」之一,是立法會這一政制架構的根本性質、功能和職權不會改變,不管是什麼人進入議會,這些由「一國兩制」及基本法所作出的規定都是不會改變的。對新當選的一些「本土派」而言,熟讀基本法第四章「政治體制」第三節「立法機關」的十四條相關條文,並深刻領會其中含意,乃是必不可少的「指定動作」,否則新當選的「青年新政」梁頌恆也就不會鬧出「直選當然是由得票最多的‘票王’當主席」的笑話了,因為基本法第七十一條白紙黑字規定,立法會主席由議員互選產生,當選者必須年滿四十歲及在港連續居住二十年、並無外國護照者擔任,並非「票多者得」。
「不變」之二,是建制派居於立會中流砥柱的地位和影響力不會改變。這個不「變」,一來是由於建制派在今次選戰中得到四十一席,在全體會議點票和「兩組過半」分組點票機制中都居於主動地位,而更重要的,是建制派熟悉、尊重基本法和「議事規則」,而且是站在全港市民根本利益的立場上監督和配合特區政府施政,做到既要能夠反映民意、順應民情,又能夠有效推動特區政府依法施政,而不是「一味贊成」或「一味反對」,確實是盡到議員應有的義務和責任,這一點,在過去歷屆立會運作中已得到有力的證明。在這次選戰中,建制派被反對派和《蘋果日報》不斷「抹黑」,再加上「雷動」配票的誤導,仍能取得四十一席的佳績,得票比上屆多了將近二十萬票,又豈是偶然。
「不變」之三,當然是行政立法關係的加強和改善。在基本法框架下,行政主導是主體和不變的,立法機關有監督之權,但不能阻止特區政府依法施政,這一點是明確和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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