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評論:「港獨」暴力恐嚇 「洗腦」侵入校園
作者:李幼岐
市民可以從多個角度看清楚「港獨」的禍害,其中一個就是:「港獨」禍港的終極結果,除了少數「港獨」分子要負上罪責和刑責,還有就是730萬港人都要為「港獨」造成的禍害買單。更何況,「港獨」正意圖入侵校園,向中學生「洗腦」、灌輸極端與暴力的思維。站在市民大眾的立場說:你搗亂,你闖禍,你播「獨」,卻要我買單、要我們的下一代買單,這是絕不容接受的。
搞亂香港 市民買單
「港獨」的首要罪惡,一言蔽之,就是「亂了香港」。無論是打着「言論自由」的旗號宣傳「港獨」,或是有實際行為進行「港獨」活動,凡是「港獨」分子尤其是激進的「港獨」分子所到之處,都可以見到出現亂象,造成亂局,都可以形容為「怎一個『亂』字了得」!最近幾年,客觀現實就是:「港獨」已成為香港最大的亂源。說得更明白一些或更集中一些,「港獨」可以說是香港唯一的亂源。而且,「港獨」所衍生帶來的不是小亂,而是大亂。其中,「旺角暴亂」就是一個非常典型的例子。對此,無論是政府或是民眾,都不能不警惕,都不能不防範。
《論語.衛靈公》:「子曰:『人無遠慮,必有近憂。』」所可惜者,現時不少人對「港獨」的禍害,看不到長遠的惡果。或者,看到了長遠,但沒有足夠重視,認為不至於那麼嚴重。又或者,雖然覺得後果可能很嚴重,但掉以輕心,沒有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這是不能「先發制人」,導致「後發制於人」,只能在出了亂子後推出一些補救措施。這顯然就落於下乘了。諸葛亮《便宜十六策.思慮》:「思慮之政,謂思近慮遠也。夫人無遠慮,必有近憂。故君子思不出其位。」我們的行政、立法、司法各位精英,是不是應該增多一些遠慮以便減少一些近憂呢?毫無疑問,這也正是我輩小市民心中的訴求。
可以肯定地說,絕大多數港人心中訴求的選項,其中絕對沒有「港獨」這一項。理由很簡單:「港獨」,有百弊,無一利。絕大多數港人對社會的訴求,首選必然就是「穩定和諧、經濟繁榮」,捨此豈有他哉?其實,世上任何國家、任何地方的居民,第一訴求基本上都是「穩定繁榮」四字。因此,香港市民的訴求,很基本,很普通,很正常,很合理。推而論之,任何人尤其是「港獨」分子,破壞甚或蓄意破壞穩定繁榮,這些人或這類人就是人民公敵,人人得以口誅筆伐,有關當局更應對之以法懲處,決不寬容,更不姑息。對於「港獨」言行,相信必須依法嚴打,絕不手軟。現階段,更應嚴懲,立下先例,以儆來者。
「港獨」的另一大禍害,就是破壞中央與特區的關係。此點將極大程度地損害香港和730萬港人的利益。中央與特區在「一國兩制」之下關係良好,且不說中央給予特區的許多優惠,單是供應東江水一項,就已經確保了全體港人的正常生活,「樓下閂水喉」的呼聲因東江水而早已成為絕響。更重要的是,中央與特區關係良好,保障了香港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這是香港保持優勢、屹立於世界之林的基礎條件,也是港人享有高度自由和各種政治權利的根本保證。所以,不論何人,只要是破壞中央與特區良好關係者,都不可饒恕,都必須嚴懲,這只是香港和港人自保之道。絕對不可讓「港獨」在香港生存、發展、壯大!「台獨」已是前車之鑑!
曲突徙薪 救救學生
假如,只是假如,因「港獨」組織發動「港獨」分子製造動亂以至暴亂,局面一發而不可收拾,根據基本法第十八條,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中央發布命令,在香港實施有關發生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的全國性法律,香港陷入混亂當中,到那個時候,豈不是一小撮「港獨」分子所造成的禍害,要全體730萬港人共同來買單?這一可能性估計不會大,但仍然是不宜排除。「小心駛得萬年船」也。
城中的「港獨」一派,不論用何名稱,也不論打出什麼旗號,當前的形態都是小股力量,甚至屬散兵游勇一類,這些人不但談不上團結,反而為爭奪某些利益(例如選票之類)而互相攻訐。不過,對「港獨」組織或「港獨」分子個人,都不可掉以輕心,因為這些人數量雖少,作亂和使用暴力的能力則非常強,且次數也特別多。更何況,他們正推出「港獨」侵入校園的計劃,一些中學生受「洗腦」而加入其間,意圖發動更大規模的「港獨」行動。
政府包括行政長官、政務司司長、律政司司長等高官,近日先後表態稱,會按照基本法處置「港獨」的言行事例,政府不會坐視不理。很好!非常好!「港獨」組織和「港獨」分子勿謂言之不預。站在市民立場,不可能也不願意為「港獨」的禍害買單,只希望政府有關當局及早採取有效措施,穩、準、狠地嚴打「港獨」言行,決不手軟,曲突徙薪,防範大患於未然,確保穩定繁榮。幸甚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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