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評論:遏制「港獨」 退無可退

作者:李幼岐

新一屆立法會選舉的形勢,堪稱相當嚴峻、十分複雜,主要原因有三:其一,參選人(包括名單或個人)創下了選舉的新紀錄;其二,新出現了明目張膽的「港獨」因素,有或明或暗的「港獨」分子參選;其三,屬反對派陣營的激進派,尤其是年輕的激進派參選者人數明顯增加。

面臨這樣的選舉形勢,在選舉過程中,特別是在選舉秩序方面,出問題的可能性大為增加。影響所及,不但選舉管理委員會要格外提高警惕,治安當局、執法當局,尤其是警隊,相信要在調動人手、處理突發事件方面有所準備。歷經大年初一深夜旺角暴亂一役,警隊的裝備、訓練、人員安排及應對策略,肯定已有很大提升,正告「港獨」分子和激進分子,切勿以身試法!

「港獨」當然沒有參選資格

先說參選者之多的影響。大凡選舉,有多過一名參選者,才有競爭。不同立場、觀點的參選者角逐,也是民主的表現。當然,無人競爭,自動當選,同樣符合民主法則和程序正義。但參選者一多,情況就會變得複雜,所以要有些限制。例如,有關在外國無居留權、永久性居民及年齡等的規定就是了。參選者的人數,雖然並無統一的標準,但肯定不是「人多好辦事」。參選者多了,甚至是太多,大有可能會出現更多的亂象。所以,有一些選舉,對參選人數予以名額限制。例如行政長官選舉,規定要不少於一百名的選舉委員聯合提名方可成為候選人。

新一屆立法會選舉,共有154張名單報名,其中五區直選共有89張名單,競爭以至鬥爭的激烈不難想見。如此局面,不但一些有名望的參選者有壓力,一些年輕、激進的參選者,為爭選票,可能採取非常手段以求突圍而出,其中包括吵鬧、對罵、推撞,以至更加升級的暴力行為。可以說,參選人特別是其中的激進分子愈多,出小問題甚至出大亂子的可能性愈大。筆者在此建議:對於在競選過程「搞搞震」的參選人,選民都不要投票給他/她,以免這類人進入立法會並將這種不良風氣帶入立法會。立法會已是「掟嘢」「拉布」「點人數」成常態,這樣的情狀,難道還不夠烏煙瘴氣嗎?

再說「港獨」問題。選管會新界西選區選舉主任已用電郵通知要參選的「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指其提名不符選舉規定,不獲參選資格。選舉主任這一決定,政府表明同意,市民大表讚賞。簡言之,相關決定合情、合理、合法,大快人心。值得指出,陳浩天拒簽「確認書」已是不對,更重要的是,他和他的「香港民族黨」公開主張「港獨」這一違法的宗旨,絕對不符合基本法,也絕對不符合「一國兩制」。不難推論,這種人當然不符合立法會的參選資格。

香港廣大市民和許多正義、正能量社團,均對「港獨」深惡痛疾,認為「港獨」不但違法,且極大程度危害社會。舉例說,自稱「民主進步黨」成員而公開宣揚「港獨」的楊繼昌,報名參選立法會九龍西選區,此人不但不簽署「確認書」,更提交一份自製的「不擁護基本法」聲明,實在是豈有此理。結果,被選舉主任指為未依照選舉條例而不接受其提名(楊某在何志光名單排名第二)。社會上普遍批評楊繼昌利用選舉「玩嘢」,想混入建制的立法會,卻做出不擁護建制甚至意圖推翻建制的行為。這種人能讓他有合法進入立法會的機會嗎?當然不能!還可以補充一句:楊某人政治聯繫的「民主進步黨」,不但名稱與台灣主張「台獨」的民進黨相同,連黨徽的顏色也一樣。那是「港獨」「台獨」同流合污了。

保障選舉秩序嚴防搗亂

有鑑於「港獨」勢力冒起,且言行囂張,城中許多愛國愛港的正義人士,期望能有一個立場鮮明反對「港獨」的統一陣線。例如,正在組建的新香港人社團「香港新力量」,其宗旨就包括了擁護基本法、擁護「一國兩制」,以及反對「港獨」。可以說,反對「港獨」是當前大事,是「當務之急」,社會上應凝聚一片洪亮的聲音:我們反對「港獨」。

此外,不少激進分子想進入立法會。前幾屆的立法會中,已有一些老牌激進分子,他們不斷在立法會吵吵鬧鬧,不守規矩,不講道德,甚至做出一些可遭刑事檢控的違法行為。這些老牌激進分子,當然想競選連任,以便繼續留在立法會為所欲為。對於這些老牌激進分子,民間的觀感可以形容為「神憎鬼恨」。

今屆立法會選舉的特色之一就是有一批新的、年輕的激進分子,削尖了腦袋,想躋身立法會,以求名利雙收。這些新生激進分子,從以往的言行表現看,可以肯定比老牌激進分子更加激進。激進的言行,也是香港「政治化」的惡果之一。這可不是廣大市民和香港社會之福。這也正是選舉期間有關當局包括選管會和警方要注意的事。為了保障選舉秩序,當局恐怕還得有所準備,以防出現混亂。但願各方多加注意,加強防範。

【大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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