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選舉主任有權裁決六名「港獨」提名無效

六名「港獨分子」被選舉主任裁定立法會選舉提名無效,政界人士紛紛表示,支持選舉主任的今次決定,強調立法會議員理應愛國愛港,「港獨」主張有違基本法原則,絕不能混入建制之內,否則受害的將是全港市民。

香港中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原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林廣兆表示,立法會議員理應愛國愛港,但推動「港獨」違反基本法,無論是從國家的安全,還是香港市民的利益考慮,不允許推動「港獨」人士進入立法會都是正確的做法,「如果讓他們搞搞震,香港的投資環境肯定大受影響,到時受害的就是全香港」。

本身是律師的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副會長吳永嘉表示,基本法訂明,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香港向來是法治社會,即使對政府有任何不滿,亦不能使用非法的手段,遑論將香港獨立出去。對於反對派稱選舉主任無權「篩選」,吳永嘉認為,根據《選舉條例》,選舉主任對提名人有權作出裁決。

立法會議員、全國政協委員陳鑑林指出,六名被取消資格的參選人進入議會目的非常明確,要推動「港獨」,但該主張有違基本法原則,絕不能進入建制之內,強調選舉主任今次是依照法律理據作出決定。他認為,若然政府今次不採取防範違法者進入議會的措施,後果將會不堪設想,不但影響議會運作,更對香港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非常不利。

對於本民前梁天琦質疑,當局為何於補選期間讓他入閘,現在卻取消資格,港區人大代表陳勇反駁指,梁在報名補選前未有清晰表明支持「港獨」,故能蒙混過關。陳勇強調,選舉主任有權就提名人資格作出裁決,形容今次是汲取經驗,嚴格依法執行,並不存在所謂「政治審查」。

【大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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