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社評:維護法治原則 不接受罔顧國際法的裁決

外交部長王毅昨日在北京與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共同會見記者,指出所謂的南海仲裁案在程序、法律、證據適用方面牽強附會,漏洞百出。因此,這一明顯擴權和越權的仲裁庭根本就沒有管轄權,其作出的罔顧法律和事實的裁決,自然也就沒有約束力。王毅的這番話,再次表明了中國在這個問題上的原則立場,更從國際法的角度,駁斥了所謂中國不遵守國際法的無理指責。中國一向尊重國際法並按照國際法的基本原則,通過談判方式解決與鄰國的邊界問題。而南海仲裁案之所以出現,正是由於菲律賓上屆政府違背《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將南海問題單方面提交國際法院所導致的,中國不參與、不接受的立場,完全符合有關國際法規,不僅正當、合法,更是尊重國際法、維護《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完整性和嚴肅性的表現。

王毅指出,通過對話以和平方式解決有關爭議,是中國政府始終堅持的一貫立場。那種拒絕對話、不經當事國同意單方面推進所謂強制仲裁的做法恰恰違反了法治精神,扭曲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宗旨,不僅不利於和平解決爭端,還會進一步激化緊張局勢,理應受到一切主持正義的國家和人民的共同抵制。有關國際法的專家指出,南海有關島礁自古以來是中國領土。就以此次挑起南海仲裁案的菲律賓為例,根據1898年《美西巴黎條約》、1900年《美西華盛頓條約》和1930年《英美條約》等一系列國際條約,菲律賓領土的西部界限是東經118度線。菲律賓1935年憲法也對此予以確認。中國在南海的所有島礁,包括黃岩島在內,都是在菲律賓的領土範圍之外,這個事實既為上世紀70年代以前的菲律賓政府一直承認,也為菲國民眾所普遍認知。

但是,菲律賓阿基諾政府近年卻違反《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不走雙方談判解決爭端的正道,反而不當地援引《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引入第三方爭端解決方式,將南海問題提交國際法庭仲裁。令人遺憾的是,應菲律賓單方面請求建立的仲裁庭,卻於2015年10月底裁定對菲部分訴求擁有管轄權,並展開仲裁程序。但正如有關國際法專家所分析, 這個仲裁案從建立到仲裁過程,都存在明顯的法律錯失,嚴重違反了國際法的原則。 其具體表現在:一、仲裁庭擴權濫權,破壞《公約》爭端解決機制的整體性,侵犯了締約國自主選擇爭端解決方式的權利;二、仲裁庭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過程中存在嚴重不當;三、仲裁庭所作所為,違背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宗旨,激化了矛盾,破壞了南海和平穩定;四、仲裁庭的組成和有關運作本身有悖程序正義的要求。

由此可見,對於這個臨時拼湊,自始至終都對該案沒有法定的管轄權,又違反國際法的所謂仲裁,中國自然不會參與。而且,無論該仲裁庭作出怎樣的裁決,對中國都沒有約束力,更不可能影響中國在南海的主權和相關權益。中國不接受、不參與的做法,不僅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更是正當及合法的行為,更是尊重國際法,維護有關公約和法律的完整性和嚴肅性的表現。

【文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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