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計劃判無期徒刑
令計劃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他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再上訴。電視截圖
受賄濫權非法獲取國家秘密
海內外高度關注的令計劃案昨日一審判決。據新華社報道,7月4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十二屆全國政協原副主席、中央統戰部原部長令計劃受賄、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濫用職權案進行了一審宣判,令計劃三罪並罰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令計劃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據報道,鑒於令計劃案涉及國家秘密,天津市一中院今年6月7日對該案進行了不公開開庭審理。
受賄財物共7708萬
庭審中,法庭依法通過多種手段,證實令計劃利用職務便利,承諾為樓忠福及其子謀取利益,單獨或與谷麗萍共同索取、收受樓忠福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1,465萬餘元(人民幣,下同);為崔曉玉謀取利益,明知並認可谷麗萍收受崔曉玉給予的財物共計價值1,438萬元;為潘逸陽謀取利益,單獨收受、明知並認可谷麗萍收受潘逸陽給予的財物共計價值761萬餘元;為魏新所在單位謀取利益,對其子令谷向魏新等人索取財物事後知情未予退還,收受、索取魏新等人給予的財物共計643萬餘元;為李春城謀取利益,明知並認可谷麗萍收受李春城給予的歐元折合人民幣89萬餘元;為白恩培謀取利益,收受白恩培給予的財物價值60萬元;以及為霍克等人職務晉陞等提供幫助,單獨或與谷麗萍共同收受霍克等人給予的財物。以上受賄財物共計折合7,708.5383萬元。
公訴機關另證實令計劃在擔任中央統戰部部長、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副主席期間,通過時任中央辦公廳秘書局局長霍克等人,非法獲取大量國家秘密材料,嚴重破壞了國家保密制度。此外,公訴機關還證實令計劃濫用職權,為特定關係人陳×、張××及其親屬在調動工作、購買房屋、晉陞職務、遷移戶口等事項上提供幫助。
法院經審理認為,令計劃受賄數額特別巨大;非法獲取大量國家秘密,犯罪情節嚴重;濫用職權,造成特別惡劣的社會影響,犯罪情節特別嚴重。但鑒於其案發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認罪悔罪表現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接受指控 服從判決
據稱,令計劃在庭審最後陳述時說,接受全部指控,服從判決。他並表示,當日庭審對其來說刻骨銘心,在審判長依法公正的主持下,整個庭審莊重、嚴謹、理性、文明,體現了依法庭審和人文關懷的有機結合,真誠感謝法院,感謝檢察院,感謝兩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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