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社評:監管落到實處 禁絕美容亂象

消委會檢視本港30多間有提供 「 水光槍 」 服務的美容中心網頁,發現有三分之二由非註冊醫生主理,而且部分針劑的安全性成疑,整個注射程序風險重重。本港的醫療美容服務並非無條例監管,業界違規亂象屢禁不絕,歸根結底還是因為相關政府部門的恒常監管工作沒有落到實處,往往是在問題曝光之後,才後知後覺地手整治。這種被動的執法監管,無法令法例發揮預期的功效,無法保障廣大消費者的切身權益和生命安全。有關部門必須消除「懶政」習氣,對所有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的行業,依照既有法例,加大巡察和執法檢控力度,對違規業者作出阻嚇性的處罰,讓他們自覺遵守行業守則和相關法律,維護香港良好的市場秩序。

「水光槍」是一種利用電腦操作儀器,以多個微細的針頭,將透明質酸或其他針劑注射到皮下真皮層,達至不同美容效果的美容程序,近年受到不少愛美人士青睞。根據2013年政府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出具的「區分醫學程序及美容服務工作小組」報告,類似「水光槍」這類涉及皮膚穿刺的高風險療程,被納入了「醫療程序」範疇,必須由註冊醫生執行,否則可被控無牌行醫。但消委會檢視本港30多間有提供 「 水光槍 」 服務的美容中心網頁,發現只有 10 間有清楚說明「水光槍」程序會由註冊醫生負責,個別稱由「治療師」主理,部分則未有具體說明。而且,不同機構提供的「水光槍」針劑品質或有參差,不僅胡亂混合成分,更有可能產生不良反應,對消費者健康構成風險。

隨市場競爭加劇,業界為爭奪市場各出奇謀,不良銷售手法也層出不窮。然而,政府相關監管部門的恒常監察工作嚴重不到位,沒有發揮監察機制防患於未然或查缺補漏的預期功能,令相關條例淪為「無牙老虎」。相關部門還常常是問題曝光後,才姍姍來遲地作出跟進,這種「事後諸葛亮」式的做法,其實是一種不盡職甚至失職,難免被公眾詬病。這種問題,不僅存在於美容行業的監管,在零售、健身、旅遊等多個行業的監管中也同樣存在。誠然,負責執法監管的相關部門,可能受制於人手和資源,無法面面俱到; 但作為監管執法者,始終應該最大限度地利用既有資源,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盡一切努力把日常監管工作做到位。

另外,自此前發生DR醫學美容集團死亡事件後,2012年政府雖然成立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研究區分醫療及美容,並呈交報告,但至今仍缺乏專門規管醫學美容的法例,《醫生註冊條例》及《牙醫註冊條例》只是監管註冊醫生,在檢控時恐怕會引起法律上的爭議。當局應參考外國經驗,及早完善規管醫學美容的專門法例,實現立法與執法並重,並加大對不良現象的檢控力度,以達到有效監管的目標。

【文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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